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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返郧入郧不报,隔离自费、染病自费,举报奖励千元

网络整理 2020-03-18 09:52

3月16日,十堰市郧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境外返郧入郧人员大排查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切实防范外来输入性风险,郧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境外返郧入郧人员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对本辖区3月1日以来所有境外返郧入郧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及外国公民,由郧阳区以外境外返郧入郧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排查实行动态更新,每日一报。

二、区直各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所有3月1日以来境外返郧入郧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每日向所在社区报告排查信息。

三、排查登记信息以乡镇为单位每日下午5时前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人:刘玻,电话:13307288839。

四、境外返郧入郧人员要强化自我服务、自我防控意识,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相关情况,包括离开地、经停地、相关活动轨迹及是否进行过医学隔离观察等。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境外返郧入郧人员均应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履行报备手续。

六、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的境外返郧入郧人员,经查实后,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果感染上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也由其个人自理;导致疫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鼓励群众及时举报不履行报备手续的境外返郧入郧人员,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1000元,由属地乡镇政府予以兑现。举报电话:0719-723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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