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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易头条新闻:鉴定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远程接受当事人质询_百姓八卦

网络整理 2020-05-19 05:33

法制网讯 记者 刘中全 11月15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庭利用移动微法院视频方式要求,这也是全国首例采取移动微法院远程视频传输技术开庭审理的案件。

为方便庭审,节约审判成本,保护证人安全和隐私,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春市司法局的积极协调下,决定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和吉林正达司法鉴定中心为试点单位,推广司法鉴定人远程视频出庭模式,今后,非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司法鉴定人远程视频出庭作证。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原、被告双方分别向不同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但由于原告对被告出示的鉴定结论存在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原告向法庭申请邀请2名专业人员对被告鉴定中心鉴定人进行询问,主审法官同意了原告的请求。由于被告鉴定人在庭审当日无法亲临现场,为确保庭审正常进行,宽城法院决定采取移动微法院远程视频传输技术进行审理。

本案中,原告桑某在商场停车场内,被赵某驾车刮撞受伤,经交警部门现场勘察,认定赵某负全部责任。之后,桑某先后三次住院治疗,但除被告赵某参保的保险公司赔付的42万元以外,赵某再也没有向原告支付任何一笔医疗费用。因此,桑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833255.25元。但是被告赵某则认为,原告被撞伤之前,就已经身患疾病,其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付的42万元足矣,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庭审中,吉林正达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司法鉴定人蔡宏伟远程接受了原告方及法官对鉴定结果的询问,并认真回答了双方提出的各种问题。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邀请鉴定人远程接受质询的做法也表示非常满意。目前,该案正等待下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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