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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强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

网络整理 2020-07-19 14:29

中新网石家庄7月16日电 (黄歆尧)据河北省公安厅16日消息,为建立通信网络用户实名登记实人使用信用体系,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日前,河北出台《河北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据介绍,近年来,使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信息传输媒介实施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意见》决定,对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限制周期实施分级管理,限制周期分别为5年和2年。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限制周期为5年;公安机关认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和单位,限制周期为2年;累计两次及以上被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的,限制周期为5年。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在限制周期内无法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

《意见》明确,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名下涉案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被关停后不得恢复和注销,非涉案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被关停30日后可申请主动注销。

据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河北省公安厅与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合作,不断加大对买卖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的打击惩戒力度,坚决遏制此类违法活动的发展蔓延。同时,强化信息互通和交流,及时更新、丰富黑名单号码库,优化反诈骗拦截系统,不断增强诈骗信息防范处置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完)

Tags:用户(158)网络(574)电信(42)河北省(175)信息(457)通信(42)信用(50)违法犯罪(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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